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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近日
海盐县人民法院
人脸+实名曝光
最新一批失信被执行人
住址:海盐县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金色江湾小区4幢303室
住址:海盐县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城东路1268号明珠苑8幢103室
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所确定的各项义务
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定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制其高消费及
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做了明确规定,简单梳理一下:
一、不得购买不动产(一般包括房屋、土地);也不得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G字头动车组列车所有座位;不能坐其他所有列车的软卧;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的座位;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之前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删除条件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将及时将你的信息从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注意:此处是指从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
记者还了解到
对拒不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
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人员
法院会依法对他们进行信用惩戒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
向县人民法院提供
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举报电话:86026052
在这里
法官也要提醒所有失信被执行人
如果有履行能力
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就会被罚款或者司法拘留!
如果再不配合
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