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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门”一踩,便能“轻松上路”无牌无照也能四处溜达马路上这种“车”被称为“老头乐”实际学名叫:“低速电动三(四)轮车”
这种“车”虽然外观轻巧、驾驶方便、能遮风挡雨但因无牌上路事故频发而饱受争议同时车辆指标也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相关技术标准无法进行机动车登记注册无法购买保险全国多地已明令禁止其通行
海盐市民注意了这种车,正在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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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起海盐公安交警开展低速三(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严查各类有违法行为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
真实案例
2024年6月,在海盐南王线与沈荡永庆路路口,李某(化名)驾驶一辆灰色三轮电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致人受伤,车辆损坏。
发生事故的三轮电动车
经交警认定:李某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准驾不符,逆向行驶于非机动车道,负事故主责。
“李某这样的事故案例还不少,有的当事人还有酒后无证驾驶三(四)轮低速电动车被处罚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说,严厉打击低速电动四轮车违法上路现象刻不容缓。
今年以来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开展“老头乐”上路行驶交通违法
专项整治工作
已在全县范围内
查处31辆
有违法行为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
同时对驾驶人开展教育宣传
签订安全承诺书
力争通过“教育+劝导+整治”等方式
严厉打击违法现象
低速三(四)轮电动车
非法非标车辆危险极大
据警方介绍,所谓的“老年代步车”是生产厂商凭空编造的一个词,这种产品属于机动车,但它们当中绝大部分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请广大市民注意,不要购买从外地流入海盐的这类不合规电动三(四)轮车。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表示,这些未取得CCC认证的车辆,没有出厂合格证及车辆一致性证书,无法上牌,也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合法资格,存在显著的交通安全隐患。
图片来源网络
民警告诉记者,个别驾驶人被交警部门查获后觉得很“冤”,并不明白这类车辆上路的安全隐患有多大。事实上,这类车辆车身狭窄、底盘轻、行驶时容易发飘倾斜,车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带、气囊等,一旦发生碰撞,乘客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极易受伤,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和儿童等脆弱群体,乘坐这样的车辆更加危险,事故后果往往更为严重。
由于缺乏合法监管,驾驶者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增加了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发生事故,由于没有保险,受害者难以获得应有的赔偿,给个人带来额外的负担。
图片来源网络
怎样的电动三(四)轮车才是
可购买、可上路的正规车辆呢?
交警提醒,这类车辆要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获得CCC认证,拥有出厂合格证,车辆要拥有一致性证书。这些车辆属于机动车,必须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并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也必须按照机动车的法律标准进行交通出行和管理。
再次提醒
大家自觉远离
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
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千万不要为了方便
忽视了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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