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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防火当头!海盐这起火情案例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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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4 14: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4年2月13日18时许,海盐县公安局澉浦派出所接群众报警:澉浦镇南北湖景区惠泉寺附近山林发生火情。

经现场勘查与调查取证,系男子张某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燃放行为不慎引燃周边草木,导致惠泉寺周围山林起火,后经群众及时发现并拨打119报警,火势才得以控制扑灭,未造成更大范围的生态破坏与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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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警示与危害分析


(一)行为危害
此次违规燃放行为,不仅直接引发森林火灾,破坏南北湖景区珍贵的山林植被与生态环境,还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景区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耗费了大量消防救援力量与公共资源。

(二)法律后果

张某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涉嫌失火罪,面临刑事处罚。根据法律,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春风和煦寄哀思,文明祭扫护青山。清明将至,祭扫缅怀先人之际,正值春季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海盐县境内山林、景区众多,生态环境脆弱,林下可燃物较多,任何违规用火行为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威胁生态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们倡议:

1. 严禁在林区、景区及周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秸秆、烧荒、野炊等一切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2. 发现森林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119或110报警,及时报告火灾位置与火势情况;
3.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守护我县生态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守护绿水青山,筑牢安全防线——海盐县公安局邀您共同参与森林消防防护,自觉抵制违规用火行为,共建平安美丽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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