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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想过,一次普通的T3出行会如此糟心。司机在目的地前以“内部路”为由拒绝驶入,此时距终点还有一千米,将带着不到两岁宝宝的我与家人弃于路口。
争吵中,孩子受惊大哭。更令人愤怒的是平台的处置——客服如同虚设的“传声筒”,除了机械道歉,对司机的违规行为毫无作为。
事后我查询《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才明确,司机行为已构成“无正当理由拒载”,按规定可处以千元以上罚款。同时,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平台对司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有义务保障服务质量和处理投诉。T3出行的“不作为”,正是对监管规则的漠视和对违规行为的纵容。
我的经历绝非个例。若平台继续“形同虚设”,只会寒了守法乘客的心,助长无良司机的气焰。我已将情况投诉至交通运输部门(12328),坚决要求对司机依法处罚,并责令T3出行整改。我呼吁同样权益受损的朋友勇敢发声,只有让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换来一个清朗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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