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后驾车
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安全的严重威胁
今年春节假期
海盐公安交警严查酒驾行为
但仍有个别驾驶员
自恃技高一筹,心存侥幸
仍旧选择酒后驾车
01
当事人:朱某群
违法时间:2月14日23时35分许
违法地点:G525枣园路路口东侧
酒精含量:49mg/100ml
02
当事人:吴某国
违法时间:2月15日20时32分许
违法地点:新城路海港大道路口南侧
酒精含量:29mg/100ml
03
当事人:李某富
违法时间:2月16日20时许
违法地点:海滨路秀水路路口
酒精含量:163mg/100ml
04
当事人:秦某涛
违法时间:2月18日 21时06分许
违法地点:秦山大道盐湖路路口南侧
酒精含量:26mg/100ml
05
当事人:王某峰
违法时间:2月20日20时07分许
违法地点:宋坡路南停车场
酒精含量:96mg/100ml
06
当事人:汪某国
违法时间:2月23日20时22分许
违法地点:百步镇百禾路
酒精含量:119mg/100ml
一、酒驾醉驾判定标准
01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即每100 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但不足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简称酒驾。
02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简称醉驾。
二、酒驾发生事故概率增加的原因
酒精麻痹人体机能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易疲劳饮酒后,人极易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这时驾车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视觉障碍饮酒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大幅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3.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因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相较于平时有所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酒精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侥幸心理“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但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路没事”,谁也无法预料危险何时发生。
|